| 越南消息,越南工貿部就越南電力集團以外的發電項目投資機制問題,建議政府在投資商與越南電力集團(現在越南唯一的電力銷售單位)談好電價,簽訂電力買賣合同后,才允許開工建設電廠。
據越南工貿部能源司司長T? V?n H??ng介紹,近期不少發電項目即將投入商業運行,但投資商和越南電力集團在電價上仍沒有協商一致,沒有簽訂售電合同。一般情況下,投資商提出的電價都高于越南電力集團愿意購買的價格,電價談判時間長達一年。原因就在于建電廠時雙方僅簽訂原則協議,沒有統一電價,到電廠發電時矛盾就出來了。
目前,越南油氣集團和越南煤炭-礦產工業集團在電價上都遇到障礙。典型的有越南漏氣集團的金鷗電氣廠和仁石一期工程,越南煤炭-礦產工業集團的農山熱電廠和山動熱電廠,電價談判成為熱門話題。山動熱電廠的電價談判從2007年11月開始,到今年5月才解決。越南煤炭-礦產工業集團2007年報價720盾/kWh,后來降到710盾/kWh,最終以越南電力集團的購電價678.4盾/kWh簽約成交。
T? V?n H??ng認為,如果政府審批同意工貿部先談好電價再開工建設電廠方案,就可以解決上述問題,也符合國際慣例。 |